1.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(請於早上08:00至晚上11:00間來電)。
2.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,請於訂房後3日內匯訂金(房價的五成)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將取消訂房,且不另行通知。
3.匯款後請務必傳真收據給我們【傳真:08-8899127】,回傳內容請註明:「姓名」、「住房日期」、「房型」;
  若您是以轉帳方式,請務必於轉帳後來電告知您的帳號後五碼,以便確認,謝謝。
4.我們於收到訂金後,將為您保留房間,餘款到付。
5.完成訂房後若變動房型、減少房間、取消訂房,以1次為限。

 

1.進房(Check in):下午03:00以後,退房(Check oue):上午11:00以前。
2.為響應綠色環保新芽民宿不再提供拋棄式備品(牙刷組),如有需要,請洽櫃檯!
3.住宿均附新芽招牌元氣早餐。
4.室內全面禁止酒、吸煙、嚼檳榔。
5.目前只開放1樓讓寵物入住,一房限1隻,如有第2隻將酌收清潔費300元。
6.新芽一館二樓與二館不開放寵物進入。
7.房客離開需將寵物帶出門,並隨手清理寵物的排泄物,好的環境我們一起來維持哦。
8.請愛護設施物品,房內設備如有損壞,將視情況要求房客賠償。
9.盥洗用品提供小浴巾、洗髮乳、沐浴乳、吹風機。
10 . 房客寄放行李,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店家不負保管責任!
11 . 免費提供騎腳踏車體驗鄉村清新自然的風情。

 

1.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或取消訂房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2.於預定入住日7日內取消訂房,扣5成訂金;當天取消入住,將不退還訂金。
3.如遇颱風、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天氣因素,將依據屏東縣政府發佈陸上颱風警報,可無絛件退還訂金,或另依入住日起3個月
  擇日入住(限1次)。
4.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  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  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  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  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  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  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  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
 

匯款銀行:第一銀行恆春分行(007)
戶名:楊秋玲
帳號:753-50-0135-1-9
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確認
08-8899127、0935-490839
0926-684801

  歡迎使用銀聯卡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08-8899127
0926-684801、0935-490839
08-8899127 屏東縣恆春鎮大埔路48號 ktsiya@yahoo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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